男女主角是曹骞的已完结都市脑洞小说《龙王想修仙?吃我一发二向箔》是由作者“少不更事”创作编写,喜欢看都市脑洞小说的书友们速来,目前这本书已更新1117833字,最新章节为第497章 勿念。这本书又名《龙王想修仙?吃我一发二向箔》。 一、作品简介 经典热门小说《龙王想修仙?吃我一发二向箔》是大神级网文作者少不更事的代...
男女主角是曹骞的已完结都市脑洞小说《龙王想修仙?吃我一发二向箔》是由作者“少不更事”创作编写,喜欢看都市脑洞小说的书友们速来,目前这本书已更新1117833字,最新章节为第497章 勿念。这本书又名《龙王想修仙?吃我一发二向箔》。
一、作品简介经典热门小说《龙王想修仙?吃我一发二向箔》是大神级网文作者少不更事的代表作,主角是曹骞。主要讲述了:原本曹骞是准备在萧天野之前,给程知夏解围,并且把程知夏带走,整个过程既改变了剧情走向,又不涉及萧天野。群友们的世界倒是还好,自己穿越的这个《都市之至尊战神》世界,主角萧天野有点邪性。说不准自己就潜移默……
二、书友评论先给自己整个五星再说。
有女主!有女主!!有女主
喜欢看和尚文的别进
写的不错,不过我不喜欢看感情戏,就写主角靠聊天群搞事就挺有看头的。
作者看到我,你就下面少写点女人,多写点事业线,到时候A我,我把剩下的这星给你补上
啊记不住根本记不住,聊天群成员两个代号这种名字太为难读者了。江城大少,曹博士。这种名字好难记得住,而且我是听书的一直说一直说我又记不住,整体下来特别难受
很不错的一本书,我这本书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男主角,也不是什么女主角或者反派,而是那个明明和这个国家没有多少关系,却为了这个国家,为了这个民族愿意化身食人魔的老人
设定不错,文笔不错,故事性逻辑性都很好,最棒的是三观正常得离谱。有些小掉分点比如:对龙王和那些家族的处理上太磨叽之类的,不过有非常好的设定铺垫也就都能逻辑自洽。
就我个人而言,属于非常不错的小说。望作者大大加油!
原本曹骞是准备在萧天野之前,给程知夏解围,并且把程知夏带走,整个过程既改变了剧情走向,又不涉及萧天野。
群友们的世界倒是还好,自己穿越的这个《都市之至尊战神》世界,主角萧天野有点邪性。
说不准自己就潜移默化被降智,还没有察觉,因此,曹骞暂时的打算是,尽量改变剧情但是少跟萧天野接触。
但是既然现在萧天野已经在场了,那估计是避免不了接触甚至可能是冲突了。
反正剧情走向是一定要尽量改变的。
一个是,在了解群仓库里的物品以后,自己需要群积分,在仓库里获取一些自己母亲能用的上的丹药,培元丹,凝神丹之类的都想给母亲换出来。
再一个,曹骞不想要让萧天野的世界系数权重继续膨胀下去,从而让修仙高武成为这个世界的主流。
那样的话,本就生活的不容易的人们不知道最终会走向什么结局。
或许是被放扔自生自灭,或许是修仙群体出现一个恶意分子直接团灭。
曹骞想要的,是一个花团锦簇,各自精彩的世界。
每个人都可以有机会,成为推动时代的聚点。
最后,程知夏在和表哥郑瑞城退婚之前,如果和别的男人有什么牵扯被曝光出来的话,郑家这边外公和舅舅也脸上无光。
原书里,就有程知夏和萧天野之间的流言流传在江城上流社会,导致郑家丢了不大不小的脸。
曹骞想清楚后就不再关注萧天野,他对萧天野的态度就是,少接触这个弱智以免被传染。
只要不让世界的走向跑偏去修仙,你可以继续你黑洲龙王的精彩人生,我懒得搭理你,你也别来招惹我。
打开的香槟就摆在面前,曹骞看也没看,拿起桌上的苏打水浅浅抿一口。
注意力放回程知夏那边,这时候程知夏已经转回身自顾自喝着鸡尾酒了,曹骞往四周看了看,果然发现几个头发五颜六色的杀马特青年偷偷摸摸的聚在一起嘀咕。
几人时不时瞟一眼程知夏。
程知夏实在太吸引男人的目光了,在这些社会渣子的世界里,很可能过了今天,再想看到这样的美女只能靠看电影和想象了。
在书里有表述这几个混混是江城三大地下势力之一虎鲨帮的小弟。
虎鲨帮的首领叫曾庆,后来主角和曾庆之间的冲突还有这几个小混混的戏份在里面,不过这些都和曹骞无关。
曹骞拿出手机,找到表哥郑瑞城的电话,拨了出去。
“阿骞,怎么了?”
电话里传来郑瑞城温和的声音。
郑书新离婚后就带着曹骞回郑家,不论是外公外婆还是舅舅都很心疼这么小父母就离婚的曹骞。
作为表哥的郑瑞城比曹骞大五岁,因为小时候挨打经常被姑姑护住,所以对曹骞特别亲近,一直把曹骞当亲弟弟照顾。
“我在夜遇,见到程小姐遇上点麻烦。”
“嗯?夜遇?你怎么去酒吧了?”
曹骞:……
虽然我知道你另有喜欢的人…但好歹这是你名义上的未婚妻啊,你不管你未婚妻遇上什么麻烦,问我这表弟为什么来酒吧?
“没事来坐坐而已。”
“那挺好,多出去玩玩,别成天不是闷在家就是在公司,对了,程知夏遇上什么麻烦了?”
“遇上几个混混,好像是虎鲨帮的。”
“行,我给夜遇那边打个电话,你自己注意安全。”
两个大男人,没有过多啰嗦,曹骞挂了电话就看见几个混混向着程知夏走去。
几人并排走着,像是行走的交通信号灯,脸上挂着嬉皮笑脸的笑容,和程知夏说了几句话,程知夏似乎连回复个“滚”字都欠奉,面无表情不做理会。
曹骞也从卡座起身向程知夏的位置走去。
走近了就听到其中一个鸡冠头红毛混混嘴里说着“美女,反正都一个人,给个面子嘛……”
一边伸手想要去抓程知夏的手。
萧天野一进门就注意到程知夏了,原本想着怎么和程知夏搭讪比较合适,就看到几个混混向程知夏走去。
机会这不就来了吗?
正好帮这美女赶走这几只苍蝇,可以快速建立两人之间的联系。
几乎是下意识的萧天野就走到几个人身边,看到红毛伸手要去拉程知夏,立马就准备出手。
可是这时候在几个混混身后传来一个声音。
“程小姐,似乎遇上了一些麻烦?”
萧天野听到这个声音觉得有些耳熟,往混混身后看了一眼。
就看到双手插着口袋,站在几个混混身后,俊朗帅气的曹骞。
让他觉得有些不顺眼,但是因为几个混混停下了手里的动作。
萧天野抬起的手又放了下来,不动声色站在边上。
信号灯兄弟这时候也转过身来,看见曹骞虽然高大,药剂和洗髓丹改善过的身体看起来也比较矫健。
但是他们不慌,确认不是夜场常见的几位公子哥,不由放下心来。
他们不懂西装的材质,不懂西装的剪裁。
自从跟了曾庆以后,在他们单纯又有些浅薄的世界观里,觉得江城几乎没有他们不敢惹的人。
看着眼前的曹骞,他们认为这种西装笔挺,看着人模狗样的小白脸,其实是最怕事的。
而且刚才曹骞进门的时候他们几个就很不爽了,酒吧的里妹子眼光几乎都被曹骞吸引走了,让他们很沮丧。
我们新染的头发不够吸引人嘛?不够显眼嘛?
其中一个绿毛对着曹骞嚷嚷:“你小子谁啊?”
曹骞没有在意这几个混混,微笑的看着程知夏。
信号灯兄弟看着曹骞无视他们的样子,表情很难看,几个人骂骂咧咧的围了上来把曹骞围在中间。
红毛鸡冠头嘴里带着威胁的语气:“小白脸,想要多管闲事?”
程知夏在听到曹骞声音的时候已经转过身来,看着曹骞被几个人围在中间,表情有些玩味。
“你们几个干什么?”
从酒吧的内间走出几个浑身肌肉的大汉,领头的那个在几个人脸上巡视了一会,然后走到曹骞面前,向曹骞和程知夏点点头。
“曹少爷,程小姐,不知道你们光临,让几个不长眼的影响了你们的兴致,实在抱歉。”
“哦?你认识我?”
自己几乎不会出现在其他富家公子出没的场所,特别是酒吧ktv这种场合,没想到这个大汉居然认识自己。
“我没见过曹少爷,但是在电视上见过郑领导。”
原来如此…
小说《龙王想修仙?吃我一发二向箔》试读结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