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,所有人都以为,我这个十八线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。可冯斯时死去的白月光突然活了。她拉住他衣角,哭着问:「你不碰我,是不是嫌我脏?」于是,冯斯时睡在她那儿的第二天,我跑路了。后来我被埋在坍塌的石块下,冯斯时护住我,双手鲜血淋漓:「沈雾,你别犯困。」...
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,所有人都以为,我这个十八线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。
可冯斯时死去的白月光突然活了。
她拉住他衣角,哭着问:「你不碰我,是不是嫌我脏?」
于是,冯斯时睡在她那儿的第二天,我跑路了。
后来我被埋在坍塌的石块下,冯斯时护住我,双手鲜血淋漓:
「沈雾,你别犯困。」
「你要是敢死,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。」
冯斯时是个纨绔。
恶劣、薄情、斯文败类,还是个被钱堆出来的坏种。
我还记得,自己主动敲响他房门的那一天。
冯斯时坐在皮质沙发上,半张脸隐在脏黄的灯光里。
我看不清他的神情,只能努力装得很老练,来掩饰紧张。
「你叫什么?」
「沈雾。」
他走过来,从上到下打量我。
「什么破名儿啊,灰蒙蒙的。」
然后,他用修长的手指挑起我肩头那根带子,忽然笑了。
「沈雾,有没有人说过,你太正经了,实在不是这块料。」
后来,每当我看着屋顶的水晶灯坠晃起来的时候。
冯斯时总会附在我的耳边说:
「阿雾,你是在要我的命。」
……好像有谁说我不是这块料来着?
或许是因为这个。
我成了留在冯斯时身边最久的女人。
就连他的朋友们也在饭局上起哄。
他们纷纷开盘下注,赌我会不会上位,嫁进冯家。
一时之间,我站在他们中间,有些难堪地看向冯斯时,手足无措。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。
下一秒,掰开我的手,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放了进来。
众人顿时嘘声一片。
「我押她。」
那个男人侧眸看我,按灭了手里的烟,神情玩味。
也帮我解了围。
「现在,我的筹码都在你手里了。」
「下注吧,阿雾。」
那一瞬间,他翘起的嘴角让我有点晃了神。
我赶紧移开视线。
同时,还在心中默念。
——危险危险危险!
千万别对金主动心啊,沈雾。
2
我拍的一部小网剧杀青了。
一直以来,虽然我演技平平,但这张脸还不算太拉胯。
所以,运气好的时候,凭借这张清纯的脸,我也可以拿到一些小角色。
冯斯时派人送来几十个花篮,铺满了片场,连走路都成了困难。
偏偏他又喜欢高调行事,一手漂亮的行书写着:「给宝贝阿雾。」
剧组里的老师们都调侃我:
「沈雾,谁送的呀?是未婚夫?还是男朋友?」
「这花儿也太漂亮了!你男朋友好用心!」
我露出得体的笑容,却无法回答他们的问题。
因为,冯斯时既不是我的男朋友,也不是我的未婚夫。
可他又在暗处,极其体贴地「扮演」着这些角色。
身边所有的人都以为我们坠入爱河,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们甚至从未接近河边半步。
小助理把一大捧花塞进我怀里,喜笑颜开:「沈小姐,先生心里还是有您的。」
我也只能笑笑。
下一秒,我手机铃声忽然响了。
小助理瞥见屏幕上「嗜血冯少」四个大字,沉默了。
我有点尴尬。
赶紧轻咳着背过身,挂断了电话。
3
赶回南郊别墅后,气氛似乎有些微妙。
院子里站满了冯斯时的手下。
正厅里,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趴在地毯上,不知是死是活。
冯斯时背对着我,一身中式西装,他小臂上的青筋若隐若现,手里拎了一根高尔夫球杆。
听到我回来,他挽起袖口,再次抡着球杆。
冯斯时手上的动作又重又狠,地上的男人发出痛苦的哀号,却无处可逃。
他从不在我面前打人,可今天破了例。
我猜是因为被我挂了电话,心情不爽,又开始打人发泄。
赶紧拦住他:「别打了!」
上前一步,却有血溅上我的鞋面。
冯斯时终于停手。 他阴晴不定地看向我。 「挂我电话?」 我赶紧掏出手机解释。 「当时旁边有人,不方便接。」 他拿过我的手机,在看到「嗜血冯少」那四个大字之后,明显梗了一下。 「下次不会了。别不开心啦,晚上我给你煲汤……」 我正踮起脚,双手缠上他的腰。 我像平时一样撒娇,想着先把他给哄开心了。 可还没等我说话,一道怯生生的声音,打破了刚刚缓和的氛围。 「斯时?」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,带着哭腔。 「她是谁?」 她红了眼,头发也凌乱。 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,连鞋都没穿,只赤着莹白的脚。 愣了半晌,我才想起来。 这张脸我是见过的。 某次,冯斯时喝醉了酒,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。 趴在桌上的那一瞬间,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。 女孩扬起笑脸,黑发白裙,素面朝天。 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,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。 我忽然觉得,硌在书桌上的胳膊,冷得打战。 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。 「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——陈初见。」 她多么欣喜,活在有他的时代。 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。 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。 只是,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,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。 在那个时刻,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,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。 后来,我的保镖告诉我,那是陈初见。 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。 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,生死未卜。 从那以后,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。 而现在,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,站在我和冯斯时的「家」,也在我面前。 她是活人,她没死。 我有些震惊。 就在这时,冯斯时蹲下身,拿着丝绢,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。 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,我也绝不是主导者。 我久久站定在原地。 冯斯时站起身,凑近我的耳边:「这么震惊?不太像你。」 我手脚冰凉,死死地握住那束带回来的花。 冯斯时黑白分明的眼睛,沉沉看向我,继续说: 「陈初见还活着这件事……」 「你不是早就派人查到了吗?」 4 冯斯时说出这话的时候,我心头一跳。 「这件事,怎么没听你跟我提过。」 他的手虚拢着我的肩头。 我心头一跳,将目光缓缓转向地上的男人,也终于看清那鲜血模糊的面目。 那分明就是我的保镖。 他像条狗一样,趴在地上苟延残喘,艰难睁眼看向我。 我有些明白过来,为什么冯斯时今天发了这么大的火。 「冯斯时,这件事我可以解释的,你要不要听。」 可他眉目结霜,转身就扔了手上的丝帕。 这态度摆明了不想理我。 冯斯时走向陈初见。 「谁让你出来的?」 他压低了声音,带着几分责备。 隔着他的肩膀,我看到陈初见那双水汪汪的眼睛。 这张不施粉黛的脸,这么多年过去了,居然还真是和那么多年前的照片别无二致。 「怎么还光着脚。」 他轻斥,可是,陈初见的情绪显然并没有被安抚。 她只是站在原地,直勾勾地盯着我,从头到脚,审视着我。 最后,那视线落在了我刚刚被擦拭过的鞋面上。 「你刚才跪在地上给她擦鞋了,我看到了。」 陈初见质问,像是有些失望。 冯斯时没有说话。 她用纤细的手指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袖: 「斯时,我没穿鞋。」 「你抱我回去吧。」 我看着她那种轻晃着袖子的小把戏,十分熟稔,好像在他们青梅竹马那么久的年岁里重复过很多次。 这一次,冯斯时站在原地的背影,终于微不可察地动了动。 陈初见死死咬住嘴唇,他们就这么僵持在原地。 我忽然感觉站在一旁的自己,捧着花,像个配角,也像个小丑。 冯斯时应该很开心吧。 十八岁的月亮,终于将那片清冷的光又照回了他的身上。 我叹了口气。 他们很登对。 青梅竹马,俊男靓女。 哪里轮到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妖怪给自己加戏。 他……一定会抱起她吧? 毕竟,冯斯时一直都很会哄女人的。 我不想再留在原地看下去,干脆落荒而逃。 捧着那束属于自己的花,我在心中轻声默念着: 金丝雀守则第二条。 拿了钱,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,不要问太多不该知道的事。 5 入夜。 冯斯时出现在我房间。 他面色不虞地出现在门口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 我知道他不痛快,只好先一步开启话题:「我确实是让纪哥私下帮我调查了『陈初见』的身份,不过也仅限于此。 「我好奇你们之间有过怎么样的故事……但没有胆量向你本人求证。 「如果这一点让你觉得不舒服,我道歉。」 我抿唇,继续说: 「可我和你一样,从来都不知道她还活着。」 「冯斯时,你信我吗?」 他双手插进裤袋,唇角向下,顺势捉住我的手腕。 宽大的睡袍袖子滑落,露出我小臂上长长的伤疤。 房间里没开灯,冯斯时就着外面透进来的光,久久凝视着它。 「阿雾,今天杀青之后,你去了哪里。」 「跟我说实话,我就信你。」 他缓缓抚摸上我的那道疤。 看似眉眼温柔,里面却藏着冷意。 6 金丝雀守则第三条: 不能有任何欺瞒行为,要有问有答。 今天杀青之后,我确实先去了一个地方。 华亭墓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