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城扬了扬下巴:“不算太蠢。没错,你要乖乖听我话,不然我就不给你解药,让你毒发身亡。”“这种毒药的毒,死相很难看的。能让你七窍流血,面目全非。”刘城继续威胁。肖粒努力憋笑,接过麦丽素,放进嘴里,为了配合刘城的演出,都不敢细嚼慢咽,直接吞进肚子。...
什么???
卧槽!!!
肖粒?刘城瞳孔地震,这名字太TM耳熟了,这不是她平时边种地边听的广播剧~《七零锦鲤小辣妻》里面的反派吗?
不,都不能算反派,哪里有反派活不过三章的。
这人明明就是个大炮灰,出场两章半,就因为强暴女主的堂妹刘城,被女主报了案,判了死刑,吃了花生米。
毕竟,在70年代,这可是流氓罪,是要命的!
结合现在情形和名字,自己不就是女主的工具人堂妹。
很好,开局就如此狗血!
这个矮个子男人叫王二,他后面会跑出去,在村里大肆宣扬,说刘城失了身。
原主就是因为他这这话,被挂了破鞋,她不堪受辱,最终选择投河自尽,死了。
既然穿了过来,占了原主的身体,而且还和原主同名同姓,那这个仇,刘城就必须要给她报了。
月黑风高杀人夜,此时不杀,更待何时?
经过运动,恢复了力气,刘城从空间取出银针,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准确无误的射王二的向心脏。
王二还没清楚发生了什么,就因为心脏破碎死得不能再死了!
回过头,看到肖粒若有所思的看着自己,有疑惑,有惊讶,有一些不赞同,唯独没有害怕。
刘城一不做不休,来到异世界,不能暴露身份,既然被看到了,那就一起做了。
虽然,这个男人的味道好极了,但是,再好也没生命重要!
手握飞针就准备扔过去,肖粒开口了:“你不是刘城,言行举止完全不同,你杀了我,一样瞒不过村里人,难道你要杀光村里人?”
“而且,这个王二就是个无父无母的二流子,死了就死了,没人追究,但是我有爸妈,还有哥哥和妹妹,如果我死了或者失踪了,他们肯定会追根究底的把你找出来。”
刘城也不明白,听了那么多广播剧,为啥别人穿越也好,穿书也罢,都能继承原身记忆,而自己却没有。
没有记忆,确实瞒不过村里人。
听广播剧的时候,刘城知道这个年代,去任何地方都需要介绍信,无缘无故的,村支书不会给她开介绍信,所以她跑不远。
她是有武功,但武功再高,能斗得过国家,斗得过热武器?
杀一两个人还能毁尸灭迹,但是全村的人?对不起,臣妾做不到啊!
因为空间里面的化尸水快用完了!
届时,行踪败露,一个大炮,不,不需要大炮,一架机关枪,就能把她打成个筛子!
肖粒见刘城沉默了,继续说道:“我不知道你是谁,但是我想,你可能来自一个没有健全法律的时代。”
刘城抬眸,这人不简单。
“因为你遇到事情,第一时间是想怎么杀人,而不是去寻求公安同志的帮助。”
“你这样的行事风格,在我们年代是会被判刑的。死刑。”
肖粒是1952年出生,已经是和平年代,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,遇到犯罪得报案。
刘城被说中心事,想了一会儿,把所有可能都想到后,拿出一颗黑色小丸子,对着肖粒恶狠狠的开口。
“张开嘴,把它吞下去。”
第2章 奇怪的现象
肖粒看着刘城手里的东西,神色不明,试探着问:“这是?”
刘城斩钉截铁的回答:“毒药,吃了它。”
肖粒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,问:“然后你每天给我解药吃,不吃就会死?”
刘城扬了扬下巴:“不算太蠢。没错,你要乖乖听我话,不然我就不给你解药,让你毒发身亡。”
“这种毒药的毒,死相很难看的。能让你七窍流血,面目全非。”刘城继续威胁。
肖粒努力憋笑,接过麦丽素,放进嘴里,为了配合刘城的演出,都不敢细嚼慢咽,直接吞进肚子。
这个甜甜的小东西,肖粒小时候吃过,是最喜欢他的姑姑给他吃的,从国外带回来的进口食品。
肖粒记得很清楚,这个东西很甜,它的名字叫做Maltesers。
看到肖粒听话的吞下麦丽素,刘城满意点头。
王二的尸体还得解决,刘城的捡起衣服,准备往身上套,就见肖粒红着脸别过了头。
“切,该摸的都摸了,还在这里装纯情。”
刘城末世而来,和这个保守年代格格不入,一边吐槽着肖粒,一边快速把衣服穿好。
跳下床,从空间拿出化尸水,洒在王二身上,顿时,王二的尸体化作一摊水。
水很快被蒸发,没留一点痕迹。
农村的夏夜,静谧异常,繁星点缀着天幕,星空下没有丧尸,没有变异植物张牙舞爪,只有平和的微风轻轻拂动。
如果,五年前为了救她,被丧尸王咬死的爸妈也能穿过来,还在末世的弟弟也能过来,一家人整整齐齐,那该有多好!
五年前,爸妈去世的时候,刘城才13岁,她带着当时只有半岁的弟弟相依为命。
如果不是爸妈死后,她突然觉醒了空间异能,只怕早就跟着父母去了。
后来,她们姐弟俩被基地的一个小领导救了,才留下小命。
在基地学会了飞针,又有空间在手,日子过得还算惬意。
不过,她没把自己有空间的事情暴露。空间里面有良田,灵泉,这是好东西,被人发现了,肯定会不得好死,末世,人心最是经不起考验。
刘城晚上才会趁着没人注意她的时候进空间种植,顺便和弟弟吃点东西。
再后来,她为了给父母报仇,和丧尸王同归于尽后,就穿到这里来了。
肖粒看着刘城靠在门边,神色有些伤感的望着星空,微风吹过她身上打着补丁的灰褂子,细腰摇曳。
精致的五官长在小小的脸上,一双含情桃花眼望着天空,仿佛盛着星光。
这窈窕出挑的模样,比她那个号称四村八乡的大美人堂姐,还要好看数十倍。
不然,他一个大男人,再怎么说,力气也比刘城大,不可能反抗不了。
半推半就,不过是年少方刚,抵抗不了刘城的魅力。
可是,不知为何,村里的未婚男青年,甚至是知青点的男同志,都像是着了魔,无视刘城的美貌,只觉得她堂姐李锦丽好看。
肖粒想,这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刘城,不仅貌美,心底还是善良的,不然也不会把Maltesers当毒药给他吃。
虽然开始杀了王二,但是那人确实是个二流子,偷鸡摸狗的事可没少干。
而且,今天刘城突然来到陌生时代,肯定十分不安,遇到对她释放恶意的人,加上她以前也许就是快意恩仇的性格,也能理解。
肖粒不是圣父,他不认同刘城杀王二,并不是觉得要放王二一马,只是觉得,没必要为了一个打流的,触犯法律,脏了自己的手。
肖粒的想法,还真是误会刘城了,她是因为空间没有毒药了,才不得已拿麦丽素充数。
在末世,毒药可是比粮食还稀缺的物品。
在末世摸爬滚打活了五年的人,不可能是心慈手软的性子!
